第4章
渡和那個叫蘇晚寧的女人,從2017年就在一起了,2019年辦的婚禮,2020年生了孩子。
兩條時間線幾乎是完全重合的。
也就是說,從他們在一起的第一天起,沈渡就已經在腳踏兩**。
其次是身份。綜藝節(jié)目里說沈渡是“長沙本地人,家境優(yōu)渥,父親經商”,但溫離認識沈渡的時候,他說自己是孤兒,從小在福利院長大,靠助學貸款讀完了大學。她當時心疼得不行,覺得這個男人太不容易了,所以什么都愿意為他做。
她為他放棄了北京紅圈所的工作機會,因為他說長沙有更好的發(fā)展。她為他放棄了參加律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最后一步的實習期,因為他說懷孕了就別太辛苦。她為他放棄了幾乎所有的人際關系,因為他說圈子太亂不想讓她接觸太多是非。
她為他放棄了全部的自己。
而他的真實身份,是長沙本地一個中型房地產開發(fā)商的獨子,身家少說也有幾個億。所謂的頂流明星身份,不過是錦上添花。
他根本不需要她任何犧牲。他只是享受這種被無條件付出的感覺。
最后是證據(jù)。溫離翻了五年的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通話記錄、照片、視頻,把所有能證明她和沈渡存在事實婚姻關系的東西全部備份了。她還找到了安安的出生證明,上面清清楚楚寫著父親沈渡的***號和姓名。她甚至找到了當年沈渡給她那份“結婚證”時,隨附的所謂民政局回執(zhí)單。
這些都是沈渡偽造證件的鐵證。
偽造**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處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并處罰金。
重婚罪,刑法第***十八條,處二年以下****或者拘役。
如果她能證明沈渡在婚姻存續(xù)期間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那就是實打實的重婚。
當然,前提是她和沈渡的婚姻本身是真實存在的。
這是整個案件里最諷刺的地方——沈渡偽造了結婚證,恰恰證明了他知道自己的行為在法律上站不住腳,所以他需要用一紙假證來騙她。而正是這紙假證,讓她根本無法以“配偶”的身份去追究他的重婚罪。
因為她不是法律意義上的配偶。
她只是一個被騙
兩條時間線幾乎是完全重合的。
也就是說,從他們在一起的第一天起,沈渡就已經在腳踏兩**。
其次是身份。綜藝節(jié)目里說沈渡是“長沙本地人,家境優(yōu)渥,父親經商”,但溫離認識沈渡的時候,他說自己是孤兒,從小在福利院長大,靠助學貸款讀完了大學。她當時心疼得不行,覺得這個男人太不容易了,所以什么都愿意為他做。
她為他放棄了北京紅圈所的工作機會,因為他說長沙有更好的發(fā)展。她為他放棄了參加律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最后一步的實習期,因為他說懷孕了就別太辛苦。她為他放棄了幾乎所有的人際關系,因為他說圈子太亂不想讓她接觸太多是非。
她為他放棄了全部的自己。
而他的真實身份,是長沙本地一個中型房地產開發(fā)商的獨子,身家少說也有幾個億。所謂的頂流明星身份,不過是錦上添花。
他根本不需要她任何犧牲。他只是享受這種被無條件付出的感覺。
最后是證據(jù)。溫離翻了五年的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通話記錄、照片、視頻,把所有能證明她和沈渡存在事實婚姻關系的東西全部備份了。她還找到了安安的出生證明,上面清清楚楚寫著父親沈渡的***號和姓名。她甚至找到了當年沈渡給她那份“結婚證”時,隨附的所謂民政局回執(zhí)單。
這些都是沈渡偽造證件的鐵證。
偽造**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處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并處罰金。
重婚罪,刑法第***十八條,處二年以下****或者拘役。
如果她能證明沈渡在婚姻存續(xù)期間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那就是實打實的重婚。
當然,前提是她和沈渡的婚姻本身是真實存在的。
這是整個案件里最諷刺的地方——沈渡偽造了結婚證,恰恰證明了他知道自己的行為在法律上站不住腳,所以他需要用一紙假證來騙她。而正是這紙假證,讓她根本無法以“配偶”的身份去追究他的重婚罪。
因為她不是法律意義上的配偶。
她只是一個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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