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以作為獨立證人。"
我翻到了最后一頁。
日期是兩個月前。
字跡變了,不再是十四歲時的稚嫩,而是成年后沉穩(wěn)有力的筆觸。
"2024年8月20日。
還有兩年。
等我大學畢業(yè),找到工作,能養(yǎng)活自己和媽,我就動手。
周律師說,現(xiàn)有的證據(jù)已經足夠。
銀行流水、錄音、微信截圖、家暴報警記錄(雖然媽從來沒報過警,但劉阿姨幫我做過三次證人筆錄,留了底)。
這些年我裝得很累。
每次在飯桌上說那些話,我恨不得咬斷自己的舌頭。
但我不能讓他們發(fā)現(xiàn)。
奶奶精著呢。
如果她知道我在幫媽,她會想辦法銷毀證據(jù),甚至提前趕媽出門——凈身出戶的那種。
所以我要讓她覺得我是她們那邊的人。
我要讓她放心。
讓她在我面前說出更多東西。
讓她覺得我是她的幫手。
媽。
對不起。
這些年說了太多傷你的話。
你每次看我的眼神,那種失望和心寒,我都看到了。
我不敢去想你晚上一個人在客房里是怎么熬過來的。
但我沒有別的辦法。
如果我表現(xiàn)出一點點心軟,他們就會防我。
我只能這樣。
媽,再等我兩年。
等我有能力了。
我會帶你走。
我發(fā)誓。"
筆記本從我手里滑了下去。
我蹲在地上,整個人蜷成一團。
我捂著嘴,眼淚大顆大顆地砸在地板上。
不是無聲的流淚。
是那種從胸腔里擠壓出來的、壓抑了太久太久的痛哭。
我的手抖得厲害,撿起筆記本,又翻了一遍。
一頁一頁,從十四歲到二十歲。
六年。
我的女兒用了六年。
從一個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一點一點學法律、查信息、跟蹤取證、聯(lián)系律師。
她在我看不到的地方,一個人扛著這些。
而我——
我以為她恨我。
我以為她嫌棄我。
我以為連親生女兒都站在了對立面。
我抱著那本筆記本,哭到渾身痙攣,指甲掐進手心,血痕和淚痕混在一起。
腦子里瘋狂地涌出那些被我忽略的畫面——
每次趙玉芳罵我罵得最狠的時候,程念安會在五分鐘之內"恰好"路過,用一句不痛不*的話把話題岔開。
每次程建邦喝了酒摔東西,程念安會"正好"從房間出來上廁所,他在女兒面前多少會收斂幾分。
每次我被陶倩的事氣得發(fā)瘋,想沖出去跟程建邦理論的時候,程念安總會冷冷來一句"你別出去丟人了,在家待著吧"——
那不是嫌棄。
那是攔住我。
她知道我出去鬧只會更慘。
還有——
住院第二天晚上,我的手機微信收到了一條轉賬。
五千塊。
沒有留言,沒有備注。
轉賬人是一個我不認識的頭像。
我以為是**,沒收。
現(xiàn)在我翻開那本筆記本最后幾頁,看到一行小字:
"緊急備用方案:如果媽突然需要錢,用小號轉給她。不能用自己的號,會被奶奶查到。"
是她。
那五千塊是她轉的。
我蹲在地上,手捂著臉,哭到喘不上氣。
我這一輩子,最對不起的人,就是這個孩子。
---
第三章
我不知道自己在程念安房間地板上蹲了多久。
膝蓋已經沒有知覺了,眼睛腫得睜不開,嗓子像被砂紙磨過。
但腦子前所未有的清醒。
我把筆記本一頁一頁仔細翻了第三遍,然后把所有散落的紙張、截圖、U盤全部放回鐵盒子里,原封不動地擺回書桌角上。
擦干眼淚。
洗了把臉。
拖著行李箱退回了自己的房間。
行李箱里的衣服一件一件拿出來,重新疊好,放回衣柜。
不走了。
不是因為舍不得這個家。
是因為——
我不能走。
我如果現(xiàn)在走了,凈身出戶,程建邦和趙玉芳什么代價都不用付。
他們會繼續(xù)心安理得地過日子,覺得"那個鄉(xiāng)下女人終于滾了"。
而我的女兒,六年的心血全白費。
我不走。
我要留下來。
但不是像以前那樣活著。
從今天開始,這個家里的每一個人都會覺得一切照舊,但一切都已經不一樣了。
我坐在床邊,想了很久。
然后拿起手機,翻到了幾天前那條"已讀不回"的微信。
我女兒發(fā)的那條信息——
不對。
是我發(fā)給她的那條
我翻到了最后一頁。
日期是兩個月前。
字跡變了,不再是十四歲時的稚嫩,而是成年后沉穩(wěn)有力的筆觸。
"2024年8月20日。
還有兩年。
等我大學畢業(yè),找到工作,能養(yǎng)活自己和媽,我就動手。
周律師說,現(xiàn)有的證據(jù)已經足夠。
銀行流水、錄音、微信截圖、家暴報警記錄(雖然媽從來沒報過警,但劉阿姨幫我做過三次證人筆錄,留了底)。
這些年我裝得很累。
每次在飯桌上說那些話,我恨不得咬斷自己的舌頭。
但我不能讓他們發(fā)現(xiàn)。
奶奶精著呢。
如果她知道我在幫媽,她會想辦法銷毀證據(jù),甚至提前趕媽出門——凈身出戶的那種。
所以我要讓她覺得我是她們那邊的人。
我要讓她放心。
讓她在我面前說出更多東西。
讓她覺得我是她的幫手。
媽。
對不起。
這些年說了太多傷你的話。
你每次看我的眼神,那種失望和心寒,我都看到了。
我不敢去想你晚上一個人在客房里是怎么熬過來的。
但我沒有別的辦法。
如果我表現(xiàn)出一點點心軟,他們就會防我。
我只能這樣。
媽,再等我兩年。
等我有能力了。
我會帶你走。
我發(fā)誓。"
筆記本從我手里滑了下去。
我蹲在地上,整個人蜷成一團。
我捂著嘴,眼淚大顆大顆地砸在地板上。
不是無聲的流淚。
是那種從胸腔里擠壓出來的、壓抑了太久太久的痛哭。
我的手抖得厲害,撿起筆記本,又翻了一遍。
一頁一頁,從十四歲到二十歲。
六年。
我的女兒用了六年。
從一個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一點一點學法律、查信息、跟蹤取證、聯(lián)系律師。
她在我看不到的地方,一個人扛著這些。
而我——
我以為她恨我。
我以為她嫌棄我。
我以為連親生女兒都站在了對立面。
我抱著那本筆記本,哭到渾身痙攣,指甲掐進手心,血痕和淚痕混在一起。
腦子里瘋狂地涌出那些被我忽略的畫面——
每次趙玉芳罵我罵得最狠的時候,程念安會在五分鐘之內"恰好"路過,用一句不痛不*的話把話題岔開。
每次程建邦喝了酒摔東西,程念安會"正好"從房間出來上廁所,他在女兒面前多少會收斂幾分。
每次我被陶倩的事氣得發(fā)瘋,想沖出去跟程建邦理論的時候,程念安總會冷冷來一句"你別出去丟人了,在家待著吧"——
那不是嫌棄。
那是攔住我。
她知道我出去鬧只會更慘。
還有——
住院第二天晚上,我的手機微信收到了一條轉賬。
五千塊。
沒有留言,沒有備注。
轉賬人是一個我不認識的頭像。
我以為是**,沒收。
現(xiàn)在我翻開那本筆記本最后幾頁,看到一行小字:
"緊急備用方案:如果媽突然需要錢,用小號轉給她。不能用自己的號,會被奶奶查到。"
是她。
那五千塊是她轉的。
我蹲在地上,手捂著臉,哭到喘不上氣。
我這一輩子,最對不起的人,就是這個孩子。
---
第三章
我不知道自己在程念安房間地板上蹲了多久。
膝蓋已經沒有知覺了,眼睛腫得睜不開,嗓子像被砂紙磨過。
但腦子前所未有的清醒。
我把筆記本一頁一頁仔細翻了第三遍,然后把所有散落的紙張、截圖、U盤全部放回鐵盒子里,原封不動地擺回書桌角上。
擦干眼淚。
洗了把臉。
拖著行李箱退回了自己的房間。
行李箱里的衣服一件一件拿出來,重新疊好,放回衣柜。
不走了。
不是因為舍不得這個家。
是因為——
我不能走。
我如果現(xiàn)在走了,凈身出戶,程建邦和趙玉芳什么代價都不用付。
他們會繼續(xù)心安理得地過日子,覺得"那個鄉(xiāng)下女人終于滾了"。
而我的女兒,六年的心血全白費。
我不走。
我要留下來。
但不是像以前那樣活著。
從今天開始,這個家里的每一個人都會覺得一切照舊,但一切都已經不一樣了。
我坐在床邊,想了很久。
然后拿起手機,翻到了幾天前那條"已讀不回"的微信。
我女兒發(fā)的那條信息——
不對。
是我發(fā)給她的那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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